我于2001年离婚,离婚有一女,经过协议跟随对方,在2003年我们又走在一起了,到2006又生下一女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去办复婚证,到去年的9月我们又分开了,但是对方不愿把孩子给我抚养,条件是要钱才给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把小的个孩子给我抚养,但是对方却反过来用大的孩子来起诉我,要求是变更给我,小的给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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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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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纠纷此类案件,原则,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前提,具体看双方工作、生活,还有未成年人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根据上述原则,你再衡量你满足哪些方面,你的胜算是大还是小。
感谢参考本律师建议,如觉得言之有理,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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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