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一个很好的朋友是负责单位外租变压器缴电费的,有一次去租赁方缴费的时候,对方叫她自己去看电表,结果她把小数点看掉了,几百度的点看成了几千度,于是乎就多付了3000多的电费给租赁方,各种收据都是做好的。但是回单位检查后才发现问题,于是联系租赁方要求退还多余的电费。但是对方一拖再拖,找各种借口推辞。 所以我想问的就是,租赁方多得的3000多元是否属于非法所得或者是否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反正那电表和收据就是证据)

民事相关
2010-11-29 14:40: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