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离婚应该怎么做?
我们是2003年结婚,2005年正式领的结婚证。2006年以婆婆的名誉买的房,房价当时是79500元,我们出了15000现金,剩下一部分34500是婆婆出的,另外30000是婆婆的名誉借的,后来让我老公还的外债,老公每月发了工资交给我婆婆。房子目前我们居住,这是我们的房产问题。第二就是我们的外债问题,2009年我们买一客车,车介共计22.5万,合伙三家买的,每家7.5万。目前是我老公向他朋友借的还有1.3万元外债。我这还有5.8万元外债,还有利息0.7万。5.8万元其中5万是我老公的名誉打的欠条,及0.7万元的利息,剩下的0.85万元是我自己名誉和姐姐借的。最后就是孩子的问题,今年10月我生了女儿,我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目前没有经济收入。
以上就是目前我们的基本情况,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离婚,房产及外债情况会如果处理?还有就是小孩我想带,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