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女)和小马(男)结婚十年有一儿子九岁。小马和小孟结婚的时候、由于小马是城镇户口,小孟是农村户口,小孟的户口就落在了小马的父亲户口上了(孩子也在这个户口上)。在这十年的其间他们买了车(大约2万多),去年小马又父亲的名字盖了房子(大约17万左右)。最近小马和小孟感情出了问题,打算离婚。请问:1、如果离婚小孟能得到多少才产?2、孩子的抚养费小孟需不需要承担、如果需要承担多少。注:由于小马是城镇户口他的户口是独立的。小马与父母在这十年来没有分家,都是在一起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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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婚前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婚后不论是何方的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离婚时平均分割。
2、就介绍的情况看,车子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对现值进行评估,要车子的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车值款。房产是男方父亲的财产,女方若能证明夫妻俩为此房出过资的,则离婚时男方应就此出资额给付女方一半。
3、孩子随一方生活的,另一方应支付孩子的全部或者一部的抚养费,付费能满足当地正常的生活水准即可,但不应超过一方收入的30%。当然双方也可协商一方少付费和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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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婚内购买的物品都是共同的,应平均分割,除有婚内约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为收入的20%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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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