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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两个卫生员,都是妇女。一个年轻力壮,一个年老多病。年轻力壮的因为一点小事将年老的打成重伤:脑部受到多次严重打击,胸部,腰部多受到重伤。年老的无力还手,事后也没报警。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在家人的追查下才知道,住院一段时间。用人单位处理不公,连医用费都没得到赔偿,更别说精神损失费。已经两个多月了。 因为老者怕连累家人,所以一直忍者,但是家人不甘,亏吃大了。现在医院开除了暴徒,而且没得到应有的赔偿。劳动仲裁部门也不管事。 请问受害者怎么办?请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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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20:30: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