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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外地户口,在京没工作,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婚后有两套房子,一家注册公司,及若干存款和股票。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房产证和所有财产也不在我手里。孩子三岁,随父户口在京,我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我该怎样做才能保证我和孩子的最大利益?

婚姻家庭
2010-11-29 11:02:0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首先,按照你的描述属于你们婚后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分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你由于长期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所以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再次,关于小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你们能协商好当然可以,如果协商不好,通常法院会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条件,你可以积极争取
    建议你能详细说明所有情况
  • 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综合条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标准进行判决;关于财产问题,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会均分。但考虑到财产不在你的实际控制下,离婚时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所以建议在离婚前应先打个确权之诉。详情可来电咨询
  • 如你所述,孩子抚养权争取到的可能很大。建议你还是找个律师帮助你争取。
  • 已回复。
  • 应当聘请律师来解决。律师可以为你先行调查、申请保全,确保你的利益不受损害。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1. 如你所的财产都是婚后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平均分割。
    2. 但你不掌握财产的具体情况,对方有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甚至有可能会拿出你不知道的债务等,而债务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你注意搜集财产线索,请律师帮助查证,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3. 孩子已满三岁,不像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对方也要孩子,你没工作存在一定的劣势,北京法院也常常会怀疑外地户口的人的抚养能力。必须早做准备,搜集相关证据。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帮助你与对方谈判协议离婚,或代理离婚诉讼。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段)

    218.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1. 如你所的财产都是婚后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平均分割。
    2. 但你不掌握财产的具体情况,对方有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甚至有可能会拿出你不知道的债务等,而债务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你注意搜集财产线索,请律师帮助查证,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3. 孩子已满三岁,不像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对方也要孩子,你没工作存在一定的劣势,北京法院也常常会怀疑外地户口的人的抚养能力。必须早做准备,搜集相关证据。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帮助你与对方谈判协议离婚,或代理离婚诉讼。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段)

    218.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1. 如你所的财产都是婚后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平均分割。
    2. 但你不掌握财产的具体情况,对方有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甚至有可能会拿出你不知道的债务等,而债务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你注意搜集财产线索,请律师帮助查证,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3. 孩子已满三岁,不像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对方也要孩子,你没工作存在一定的劣势,北京法院也常常会怀疑外地户口的人的抚养能力。必须早做准备,搜集相关证据。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段)

    218.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想争取利益最大化应当委托律师帮助你调查取证,进行诉讼。
  • 1. 如你所的财产都是婚后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平均分割。
    2. 但你不掌握财产的具体情况,对方有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甚至有可能会拿出你不知道的债务等,而债务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你注意搜集财产线索,请律师帮助查证,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3. 孩子已满三岁,不像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对方也要孩子,你没工作存在一定的劣势,北京法院也常常会怀疑外地户口的人的抚养能力。必须早做准备,搜集相关证据。
  • 这种情况下对你不太有利,可以委托律师寻找对你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婚后取得的财产即使没有登记在你名下,也有你的份额,提醒你在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以免另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您好!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有您的一般,但据您所述你平时就在家,对孩子爸爸的的动向可能不了解,所以要及时做好相关准备;
    其次,孩子三岁了,法院要综合考量各个方面的情况,该判给谁。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我。
  • 可平分房产、存款、股票市值。公司情况需明确。你有权利争取孩子抚养权但与其父相比,你的占劣势。对于财产分割需尽快收集财产信息防止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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