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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人打,对方先动手,我过程中有还手,因此派出所调解时要求对方赔偿70%的医药费,其余我自己承担,我不同意。我提出不仅要对方承担所有医药费,还要对方承担误工费,拉扯过程中我的新衣服被对方扯破,要求对方赔偿件新的,但是派出所及对方均不认可,派出所提出让对方把衣服拿去补好了再还给我。派出所还让对方去验伤。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下对方是否是全责?如果是对方伙同派出所想敷衍了事,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民事相关
2010-11-28 16: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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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