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太复杂,我就举时间实例说明吧
比如,我和我女朋友今年12.30结婚,然后我房子在今天10月份买的,然后这个房子买的安置拆迁房,而那房产证要明年3月份才能办出(当然买房子的钱我已经付了90%以上了),然后拿这个房子属于我婚前财产还试婚后财产啊?
以后房产证写上她的名字和不写上她的名字结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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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还没办出,法院一般不会来确认产权。以后定上二人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上一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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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也可,写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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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述,1、你的房子是在你们夫妻二人结婚前你个人所购买的应该认定为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但房产余款也就是你所说的10%若是在婚后还的,则这10%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2、房产证若只有你一人的名字则房产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当然如果你们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则另当别论);若写上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虽是你婚前所购,但房产证做成两个人的名字则视为你同意另一方成为房产共有人。以上意见供参考,若对回复满意,请点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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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上她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不写,婚后所还剩余的百分之十,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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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