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最近,我把自己的一辆摩托车卖给了一家摩托车专卖店(带行车证),我要求店主给我出示了一份证明,内容是:此车卖给了本店从此以后出现了任何问题与我无关。此证明盖了公章,店主签名,按了手印。之后,店主将车卖给了外市区。我想过户,缺少资料,无法过户,请问:店主给我出示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一旦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我还要负法律责任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0-11-29 14:47: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