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以个人身份,为客户提供国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亏损保障,我的客户A投资2000元在保证金外汇市场,如果A亏损了,我全额赔付2000给A,如果A 盈利了,盈利部分和我55分成,我自己本身并不参与炒外汇,客户炒汇的资金是客户自愿从银行直接进入国外的外汇交易市场,不从我这里过手,所有的操盘和交易都是客户自己通过炒汇软件独立完成。 现在我有客户500多名,每个客户的投资金额是2000RMB。。现在经侦查到我了。警方现在在取证,我人暂时是自由的。不能离境。我的电脑被带走了。但是我的客户资料情况,他们没掌握。。我放在其他地方,他们也没有我的收入证据,没有银行过账记录。。。但是警方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掌握了几个客户。。然后追到我这里了。但是没有任何的协议或者实质纸化的证据。 另外的情况是,我没有和客户产生任何纠纷,我的客户都没有赔钱的,,因为我提供了2000的担保是说话算数的。。所以不存在任何诈骗的性质。 这种情况我有罪吗?如果有罪的话是什么罪名,最高怎么判。谢谢。

证券投资
2010-11-28 13:50: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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