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因职务侵占,交龙凤区法院审判,龙凤区法院说:交五万元保证金给法院,法院就可以判二缓三,并且让我写下保证书说是自愿的,我就按照他们所说的做了。最后判决书上是判二缓三,但并没有体现这五万元钱的事。
问题1:我现在应不应该要这五万元线?
问题2:以前直接去法院要过,法院不给,我现在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问题?
-
这五万元应该是罚金吧?如果是交的罚金是不能要回来的。
-
你能确定是保证金,我就可以帮你要回来,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免费为你咨询!
-
如果不是取保候审的话,是没有保证金的。审判阶段交给法院的应该是罚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