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 我爸爸因病 去世 后来 认识了一个叔叔 那个叔叔是离婚的 他们相处了三年多 有了结婚证 后来才说要拆迁 我妈妈的户口没迁到叔叔这里 叔叔 还有个女儿 应该怎么赔偿 才对呢?他们为什么强制性的要求我叔叔签字呢?吓唬我叔叔?
我想问问 是有结婚证 就应该得到补偿吗?可是 现在 我叔叔签字了 但是 没有我妈妈的那分 还有 赔偿了叔叔和他女儿的 一人三十平方米 就是六十平方米 剩余老房屋的房屋面积还剩 因为没有我妈妈的 他们就从剩余的面积里 赔偿了一些费用 这费用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至少一人一半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