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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潍坊市奎文区钢城街办的,因为潍坊钢铁集团的占地,现在要搬迁,像这种搬迁属于什么性质?原住房怎么补贴。现在要搬新房。但是新房不给房产证,说是集体房产证,单独要房产证得话要交6000,这事怎么回事?

其它综合
2010-11-30 15:42: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制度进行,拆迁人要依法领取拆迁许可证,然后实施拆迁。如果是集体土地,应先由省一级政府进行征收,再实施拆迁。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给你做进一步解答。
  • 如果是国有土地,应使用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拆迁人先领取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对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与同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基本一致。你说的新房不给房产证不合理,提供的安置房源要产权清晰,应该给办理房产证。如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给你做进一步详细分析。
  • 这种搬迁就是拆迁,你们那里明显拆迁违法
  • 应当属于拆迁。如果是城市房屋の ,可以补充数额会较高。房产证的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の ,不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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