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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枣庄峄城区坛山街一居民,我村因区 政府占用山荒地建水煤灰砖厂,我家有坟地坟头两个需被占,但是该厂没有土地征用证明,据说是区及政府几个部门领导以政府名义征建,实际收益人为个人,其代表人曾威胁要用铲车将坟头推平。请问是否可以拒绝占用,被占用应该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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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7 19: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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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