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7岁,在炼钢厂上班,本来是开行车的,但是开了两个月行车就被叫到料厂捡铁,很重很大的都得捡,来了三个月了,开了两个月的行车,现在第三个月就叫我捡铁了,..第一个的工资发了3500工资给我,这是行车工的工资,第二个月就变成3000了,开始说我少了5天的工天,给我扣了500,后来对不上号,老板就直接耍赖说我现在只有3000的工资了,就被宰了500的工资没拿,然后又叫我拿1110出来,说是第一个月的工资不该有那么多,说我学徒10天的工资忘了扣,就又扣了1110,我郁闷了,来的时候都是说的3500的,请问这样的事情我能告他吗?我现在在料厂捡铁太累了,很重的都得搬,而且工作时间都是12个小时,无节假日,每天都得做,10天转次班,转班的时候得上18个小时,请问我可不可以告他?未签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