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湖南某医药公司上班,在该公司的一个分公司的一个分店上班将近一年时间,于2009年10月底从另外一个店调到该店上班,接店时没有盘点,于2010年9月30日写的辞职信,而9月25日之后都不在该店,离店一个多月,公司才联系告诉我说公司如10月9日对我离职的店进行了盘点,说盘损了6000元,说我要负主要责任,要赔偿金额5000元,公司没有赔偿一分钱,而另外一千是管理人员赔的,而后我跟公司理论,我说公司盘点时我没在场,公司说我不需要在场,只要有第三方人在就行,而公司所说的第三方人是以前我所在公司盘底组的人,我店都是一个季度盘一次,而每次都是虚盘,在我接手之前就有很大的损耗,所以我对公司的最后处理不理解,如果不赔偿,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
2010-11-25 22:57: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12435
起诉离婚具体程序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起诉离婚具体程序
外地购车交强险在哪里交
交强险哪里交
外地购车交强险在哪里交
政采合同签订后需要申请变更怎么办
合同变更申请
政采合同签订后需要申请变更怎么办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