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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以:为村民作好事为名,花掉近百户从农行三户联保贷的款。村书记在2010年7月份上任前后几天用广播喊,四处说为村民做好事:让大家办农业贷款,他作担保,用他的工厂抵压,大家还不上他还。最多可贷5万元。有贷者拿身份证,户口本,房照到他家的二楼报名。村民很感激他,纷纷去报名。农业银行有关人员真的在他家办公。贷款一批一批的下来了,只是出现了怪事: 1, 要带5万元的都没贷成。 2, 要贷5千元1万元等小额的贷成了。而且办理过程没有一个人向他们说明有关三户联保的事;一直以为书记为他们担保。找贷款人签字时农行人员与书记安排的人,指定让在哪里签字。农行发出来的全是每人5万元,书记安排的人把钱拿到他家车上。贷款人也上车,一同到他家,按贷款者之前报要贷的款额发给贷款者,剩余自己留下。 3, 后来人们不主动贷了,书记派了亲戚,亲信四处借身份证,户口本给书记贷款并告诉大家:只是拿你们的证件用一用,是书记担保,还时书记还。这样一来,又有一些人办的每人5万贷款都归书记所有。贷款近百户,书记没签一个字。现在贷款者才知道是三户联保,根本不用书记担保。实际是大伙为他贷款了。有人将此事反映到区政府,领导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没有签字,没有贷钱,不该他的事。人们才明白他早有预谋的骗村民。到还款时书记肯定不能还,请问: 1, 贷款人现在怎么做,才能不用还书记花掉的贷款? 2, 书记这样骗大家,是不是犯了什么法? 3, 这样的书记上级领导护着不免职,村民该怎么办?村民心急如焚,敬请指点。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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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18: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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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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