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打工卖彩票2008年至2010年两年时间,老板每次都是来收钱,不打条子拿上就走,或我收
的营业额打往银行,店里面的其他开支(垃圾费、广告费、暖气费)老板要求我用营业额交,每次给她说
声就行,今年7月我父亲病危,我提出不干老板说要和我算账,在店里面她和她丈夫、妹妹于我算账说我
欠她7万多,我不信就要求重新算,但是我不会算,还是她们算结果还是欠7万多,她们让我还钱,我不同
意她们就说现在不还也行,让我给她打欠条,我不同意,她们三人就不让我走直到早晨8点多,她们说:
你先打欠条,下午在算,要是算错了我们再把欠条还你,我一晚上又怕又困,就想,反正我没有拿,也许
自己哪错了,下午算就算,就打了欠条,下午我在去找他们,他们不算了,我越想越不对,就报警了,警
察不接,说我证据不全,她们现在上法院起诉我和丈夫,说我侵害罪,挪用彩票款家用。这样的案子我该
咋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