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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儿两女,生前与两个儿子同住,大儿子曾患有小儿麻痹症,留下病根现行动不便且体弱多病,不曾结婚生育,小儿子已婚并有一女儿,老人去世后小儿媳对待大儿子的态度非常不好,二女儿为了大儿子的身体着想把他接到她家住,现在老人留下的房子要进行更名,两个女儿愿意放弃继承权,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得怎么解决才能使两个儿子一人得到一半房子(小儿媳不同意给大儿子一半),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更为小儿子,那大儿子还有可能要到这个房子吗

继承
2010-11-25 22:09: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证已经更名,且无证据表明是非法取得,就很难继承了。
    如果没更名,商量不成也只能上法院了,鉴于老大情况,取得一半房产的可能性很大
  • 可以协商解决,小儿媳要房子的话,可以要求她支付房款的一半给大儿子。
  • 俩女儿放弃继承由其他继承人继承,由于大儿子没有生活来源可以适当照顾
  • 1该老人是否有配偶,配偶去世时是否留有遗嘱,是否有对该房产的处分
    2其他人放弃继承权的剩余继承人对房产进行分割,小儿媳没有处分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该房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继承,剩余两人应为一人一半。
    3如果房产已经更名,应先确定更名的时间是否发生在遗产继承开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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