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买的房子,网上合同是09年6月15交房,我已经首付三分之二的房款,开发商和建筑商因为工程款的问题,所以银行不给做按揭,开发商让我付全款才能拿到房子,我说手头紧暂时没那么多,我说先差你三万给你打个条,开发商说不可能,少一分也拿不到房子的,我说如果十年二十年都交不齐的话,难道这房子得几十年后才能交吗?他们说当然是,银行不给做按 揭是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事,他们已经伪约延期交房,我们没告他,可开发商还骂我们,说怪我们不付全款了,我们也发信息给县委书记了,县委书记说委托建设局来办理,可建设局和开发商是一伙的,建设局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跟我要钱,让我交全款,我说没有钱才想去做按揭的,建设局的人真可气,后来我又发信息给县委书记,可是建设局知道后打电话来发火说我能,还说不交清钱就是不给房子,往上告吧,建设局和开发商都给我气受,也拿不到房子,不往上告吧,就只能等以后凑齐钱才能给钥匙,请问律师我到底该怎么办,我快被逼疯了,杀人的心都有。请求律师帮帮我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