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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有关“退休年龄以档案为准”的回复,我的情况属其中在单位参加工作的登记表上年龄人为填写小两岁(当时应聘受年龄所限),辞职离开原单位后我一直从事个体,现在我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到当地社保局做了年龄更正(注明:社保局微机数据库更正了)但社保局的人告诉我说将来还是会以我的档案年龄为准,请问所指的档案是我的原单位个人档案吗,当初我在原单位的性质不是职工,只是劳动合同工,辞职的时候给我的档案只有三件:养老保险本(年龄栏为空白) 失业保险手册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档案袋也是公开未封闭的。正因为这三件东西上均无书面年龄显示,所以我当时并不知道我的养老在册年龄与我本人身份证年龄不符,是后来打印养老对帐单时才知道的。我想知道原单位给我的那三件东西是否就算我的原始档案,也就是将来社保的唯一依据呢?我在哪能查到我的所有详细档案呢?原单位那里现在还会有我的档案吗?(我在原单位工作满三年,只在当初面试登记表上曾手填过不实年龄,)为什么当初我辞职到社保局办手续手持本人真实身份证时都没发现这个问题呢?我该怎么办?急切盼望您的答复!

劳动纠纷
2010-11-26 18:31: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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