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于2005年3.20因病去世,他在原来有3个子女是他和他原配夫人,我妈妈带着我于20多年前嫁给他。父亲过世后,他们要求分割父亲和我母亲合买的一套单位福利房,但当时条件没谈好,又因为他们的工作原因拖到现在,当时只差在公证处签字了。现在(今天是2010年11月25日),又要求来分割房产,请问我应该答应他们吗?如果现在来分割房子的价格是按什么时候的价格分割哪?是父亲病逝那年,还是按当年父母共同买房的价格,还是按现在2010的武汉的房价行情分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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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现价格。但该房产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合法享有一半的产权归你继承。剩余一半的的产权属于你父亲享有。应你们子女平均继承。各自享有一半的四分之一。但主要他们去世时间先后确定让们的享有继承分割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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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权主张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继承分割!且应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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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现在的房屋市价协商分割;在分割你父亲的遗产时应先分离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剩下的才被列入遗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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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现在的房屋市价协商分割;在分割你父亲的遗产时应先分离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剩下的才被列入遗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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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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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