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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86岁且右脚残疾,在2009年7月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50岁妇女推倒在地,致使左脚骨折,然后住院开 *** ,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近2万。当时有人打110电话,警察也来了,问题没解决。经上海华东政法学院鉴定构成轻伤。肇事人至今没道过歉。2010年6月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调解员调解她缺席,两次开庭她缺席。由于居委会偏护她,所以她很嚣张,把法律不放眼里,这人很厉害,所以没人敢作证人证词。请律师帮我指经典,谢谢!

民事相关
2010-11-29 14:44: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建议聘请律师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由律师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以职权调查进行取证,主要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出警记录与派出所的调查笔录
    追问:当时,只顾陪老人去医院,没去派出所,派出所没记录怎么办?
  • 构成轻伤的话,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搜集证据。
  • 你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你可以提供证人姓名、住址,申请法院对这些证人调查取证。
  • 既然当时警察来了,那么警察那里应该有当时的调查笔录的,可以委托律师调取一下当时的笔录,了解情况后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追问:对方是吃低保的,无能力赔偿.肇事人51岁,儿子无业是智障.
  • 构成轻伤的,对方涉嫌犯罪,建议你和公安沟通一下。
  • 你们不需要证人证言啊,有110的出警记录,就可以证明是对方造成你婆婆受伤的。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当时的出警记录。已经构成轻伤,是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
    建议你们尽快聘请律师。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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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