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做引体向上时不慎掉下器材,体育老师未在器材前保护,学生将左手手腕摔坏并会留下后遗症,请问学校或老师是否有责任?如何与学校谈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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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学校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至于过错比例,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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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赔偿责任,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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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责任,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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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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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责任,可以向学校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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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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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