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本人在给老板打公开车撞伤一位50多岁的男人,造成左腿骨折,右腿断裂及时做了手术,因当时有保险公司赔偿的考虑,当时就认定车辆付全责,老板交了3万的押金把车取出,因等伤者治愈在理赔,拖的时间长了,后因老板其它问题被抓坐牢,肇事车辆也被扣押,现受害方把打工肇事的驾驶员的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期间他们做了伤残等级的鉴定,请问这个我要付多少责任,我该如何应诉!我是一名打工者,当时就是老板全权处理,急需要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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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应该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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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受雇人员,是履行职务行为,应由老板承担责任.你可请律师来为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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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职务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应诉就是提出反驳对方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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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老板承担责任,你可聘请律师维权,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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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打工的,可主张职务关系,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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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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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立即请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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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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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