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学,于2006年时想自己做生意,当时说是要让我出一部分资的,我给了他2万块钱,其中一部分给的现金(这部分只有他交给人家房租的租赁合同在我手里,我给他出了一万四),一部分给他打卡上的(有凭条)。当时他说要给我写个东西证明我出钱的,后来也没给我写。他经营了两年左右吧,我一直没去过他那里,07年初的时候他说挣了四五万,但没提分钱的事,08年的时候我找他要钱,他说是钱难要,要不回来,一会说要分我六万,一会说分三万的,但没给过。后来听同学说他的店关了,我找了他很久,联系上后他说自己去干床上用品了,说很早就不干了,我说,那你也不告诉我,我一直要钱,到现在没给。可能在07还是08年给过我一千块钱,他结婚时说是收彩礼要给我的,我去了,他也没给。09年时我找我同事一块去找他了,他给我打了个一万四的借条,10年5月左右还了我5000块钱,现在他又换手机号了,问他家里也不说,联系不上,我想问一下,这个钱我该怎么要?如果请律师的话,请聊城那边的(他就是聊城的)律师费要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