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九几年就和工厂买断,之后一直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零几年的时候街道安排我父亲在街道负责清洁卫生工作,两年半后我父亲在工作中摔伤,造成小腿骨折,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骨折后就一直没有让父亲再参加街道工作。在父亲六十岁前我们把十五年的养老金都补齐了。上个月把父亲申请退休的资料都交上去了,今天被退回,说因为父亲在街道工作过,必须在街道交满五年的养老金才能退休,而且不能一起交要逐月交,这样的话父亲还需要交29个月的养老金并且晚29个月才能退休。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有正式的文件吗,为什么这样关于民生的规定老百姓都不知道也没有人通知呢?知道是这样的话那大家还不如都在家休息坐等退休呢,街道还时不时的敲门让父亲去工作不是故意害人吗?父亲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但是不敢看病,只能简单配些药吃,很多检查都因为没钱不做了。一直都拖着,就想着退休以后可以好好看看。请问真的只能这样了吗?哪怕让我们一次性补齐也好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