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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江苏农村的,户口本上是家庭户,老公重庆农村的,现在我想婚迁至重庆,重庆省户籍证明一定要注明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而江苏省已经取消了,现在只有家庭户口和居民户口两种形式,户籍证明上最多也只能注明我是家庭户口,因为牵涉到我老公那边要拆迁赔偿的问题,要以农业户口迁入才有赔偿,江苏公安局又不肯给我出农业户口的证明,他说户口性质就是家庭户,现在江苏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都统称为家庭户口,这样的话我的户口就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为什么两省的规定相冲突呢,大家都按规章办事,为什么老百姓的事就是办不成呢 头都大了,请问这种证明具体找什么单位开呢,

其它综合
2010-12-11 19: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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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