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公司的出纳,上月15日发现现金与账面的金额对不起来,相差10万元,一直查,到现在也没对起来,可是我跟会计的应收应付都对拢了,我不知道钱为什么少了,可是这笔钱我是真的没有放在自己口袋的,老板娘不信,我都想报案了,可是我也不知道是报哪个部门,我真是烦死了,公司一定要叫我拿出这笔钱,怎么办呢?另外,公司的出纳有两个,我做大帐,还有一个老板娘的嫂子做小账,我知道一个公司是不能做两本账的,现在她嫂子那边很坚定的说她没有这笔钱,可是我有肯定钱在她那边,我就是没证据,怎么办?我会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