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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9号就提出辞职了,老板也同意了,可是公司总是以招不到人不跟我交接,也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再等下去了,前几天也找劳动咨询过,可是我之前没有书面通知,是口头的,虽然老板也同意了,可是一下子也找不到什么证据。我都想这个月底自动离职了,即使会损失一个月的工资也不想再拖下去了。请各位律师帮我看这样行吗?不胜感激

合同纠纷
2017-02-03 13:59: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没有为你买社保,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 1、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立即走,就要与公司协商,经得公司同意。 3、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购买社保等),你以此为由离职,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 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你好1
    你已经通知用人单位了,所以你可随时要求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 行,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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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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