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是农村户口,以前由于结婚多年没生孩子,后来领养了一个女孩,但过了几年生了一个男孩,当时我还交了罚款,(有凭据)现在我儿子已经17岁了,听人说,孩子14岁时应分到土地,我到村委会和开发区有关部门走访咨询过,说土地承包30年不变,要等土地重新分配时我儿子才能分得土地.我不竞要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有关部门是省却了不少事情,可关系到我们老百姓利益的问题却为何不得解决?这三十年间,年老离世的应该有不少,难道他们还要种地,还要吃饭不成?而生活在社会上的祖国未来的希望却不要吃饭,不要生存了?
如果村组里的田地出租了,我这17岁的儿子能否分得土地租金?如果分不到土地,政府部门有没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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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