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幼儿培训学校的负责人。我校一名6岁的学生在课堂上与同学抢夺铅笔,导致眼部轻伤。现已出院。家长要求学校负全部赔偿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校的责任有多大?与受伤幼儿打闹的那名幼儿有多大责任?若要赔偿,各方应占多大比例?

其它综合
2010-11-22 15:16: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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