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市**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我司在2009年10月到2010年5月期间,为鄂州**电气科技公司的总经理樊**和另一名经手人冯**提供技术和机器配件销售服务,他们两人合资购买2台CNC数控钻机(机器驻在咸宁通山的瑞蓬电子厂内,正常生产钻板):樊**负责定单及财务;冯**负责机器现场生产。我司为他们介绍购买二手CNC钻机、半年机器维护保养、机器配件销售等等,他们欠下我司人民币46400元(经手人冯**签字的对帐单)。我司多次向樊**催讨货款未果,我于2010年9月去**电子厂找冯**收帐,按照樊**答应在2010年前付清货款,于是冯**以恒佳公司名义签了一份付款承诺书:从2010年10月10号起分五期清付货款28000元(他们想赖掉其中的机器介绍、半年机器维护保养费用20000元),并按了手指印模。当时我为了回收成本,避免更多的亏损,同时考虑到一个人在通山收帐存在很多困难,已属不易。于是,同意分期付款承诺书的内容,可是他们到今天为止,仍然未支付我司一分钱!请问律师可否为我司提供帮忙:我司如何按照法律,顺利追讨到货款46400元?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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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
这笔债务应属于恒佳公司的债务,他们二位经手人在法律上属于表见代理,其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可由律师出具律师函向该公司追讨,未果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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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解决,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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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可以起诉解决或委托律师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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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可来电咨询或带资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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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欠款纠纷,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同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来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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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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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货款,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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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