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19号到那家公司工作的,是做网络销售的。公司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帮员工缴交社保,后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就于11月份15号前跟老板提出辞职,只做到11月份30号。在11月份17号(原本是15号发的,后拖延),我领到了10月份的12天薪水480元(只算我的业绩,没底薪,因他说我没做满一个月,他们公司都是在15号发工资的),后在21号,因老板的态度,令我不想再为他工作,想提前走,但不知道我可否领到这个月我应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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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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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领到这个月应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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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你工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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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公司违法克扣,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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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应支付您在十一月份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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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监察,可以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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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