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鄂州市的农民李**。下面是我们在2001年跟同村另一农户柯某签订的关于转让农村鱼塘的协议。当时是一次性买断的(2001年农村土地还是需要交地租的),现在柯某想要回鱼塘,我们认为是没有道理的,特向您寻求专业咨询(1.下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2.柯某是否有权收回鱼塘;3.如果收回,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或补助。),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协议书甲方柯某乙方李某现乙方以12300整一次性买断甲方港南鱼池及其总面积包括甲方与鱼池相关财产(潜水帮、房屋、电线等)。另外,十年内如果乙方面积不够,甲方必须保证3人面积。十年内如乙方土地除去总面积外有余,甲方可管理乙方多余土地面积。甲乙双方共同保证此协议的法律性,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2001年1月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