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家中有六个儿女, 其中老大年近六十, 是特困家庭, 已承担赡养义务10多年, 近年来由于患重病(癌症)致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因此想和其他兄弟姐妹共同赡养老人,但其他5人都以各种理由推拖搪塞, 不想赡养老人, 老太太也知道老大老实其他儿女不好惹, 也硬是要老大一人养活,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大该怎么办? 听说像老大这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是可以减免赡养费的, 这是否属实? 还有老太太既要老大养活, 又不让他继承一分财产, 请问老大该如何在承担合理赡养义务的同时维护自己权益?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