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是一位公务员,我与前夫有一小孩,由于一些误会使我们离婚了,离婚后我很快又嫁人了,在婚后我与前夫还偶尔发生几次性关系,我与后来的丈夫结婚后又生了一小孩,可是我去做了亲子鉴定这孩子是我和前夫的,我现在想和前夫复婚和后夫离婚,请问如果我们复婚后这孩子是我们亲生的,会不会算超生,如果计生局要做亲子鉴定的话,有法律依据吗?问题补充: 我与前夫生的孩子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如果有人怀疑也没有证据,我要各位专家回答计生局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要求对小孩强行做亲子鉴定吗?如果鉴定是我前夫的孩子我们会开出公职吗?请专家注意问题的关键,这个孩子是我离婚后同后夫结婚后意外生的!如果谁能够给我正确的回答,我万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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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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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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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当地的具体的计生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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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生育,会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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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