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一方以按揭方式购房,房款100万,首付50万,贷款本金50万,利息20万。产权证上写男方1人名字。婚后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请问该套房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按房屋价值200万,贷款本息已还30万,未还40万计算)。请问女方能分到多少(前提双方同意卖房分钱)?
适用当前的婚姻法和司法解释,正在审议尚未生效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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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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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适当补偿对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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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计算,平均分割,按现在的市场价分割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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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该房的按揭部分(婚后)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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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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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物权法,以登记人为产权人,所以你的情况一般房产平分。贷款平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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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净值一人一半,但问题你没有告诉本律师首付是谁所出,如果是个人财产应予扣除。未还银行的40万元也应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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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