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处搭建之前没出公示。2.趁晚上,业主不是很明白的情况下,糊弄骗业主签字,此种行为太小人,不光明正大。3.2栋架空处改建,是先基本建成,才找业主所谓签字的,不合规定。 如果有2栋及其他诸位业主,请即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2栋大堂,原本明亮通透,可如今,让管理处非法违建,变得猥琐阴暗!原来买2栋就是看中大堂的明亮,可现在,被可恶的物业剥夺了!如此阴暗的大堂,让我们原本比较高尚的住宅黯然失色,如果二手卖出肯定贬值,这种损失,管理处会赔偿吗?!他们有什么权力可以剥夺我们应有的阳光,我们的权益。他们本该是服务的, 请求律师朋友帮忙支持维权。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