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店面去年出租给别人开服装店,大概租用两个月时,空调外机被盗。因为配不到相同型号的空调外机,一时解决不了问题,房客和我们发生争吵,从此双方就再没有联络。
现在店面到期了,房客拒绝归还,理由是空调不能使用导致他们7、8、9月份高温不能正常营业,要我赔偿他们的损失。并且坚称空调外机被盗是不可抗力造成,跟他们没关系,要怪就怪我自己防盗措施做得不够好。可是我觉得租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空调一只,如有损坏,乙方需按市场价格赔偿甲方。”空调外机是在他们使用期间被盗的,而且空调用了好多年了,说防盗措施做得不好分明是托词,这损失理应由房客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