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上商场购物,把摩托车停在了他们商场的专用停车场里,我停放在了后来才知道他们所谓的“重要机电设备”门口,他这个所谓的重要机电设备门口停放了很多的机动车(包括自行车),在这个机电设备门口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只有一个A4纸大小写的不准停车,违者罚款50的字样,他们还用锁把我车锁了起来,并且给我要罚我款,在我的要求下他们才给我开了一个罚款的收据(上面有他们公司的财务章印鉴),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找谁去投诉?可不可以告他们敲诈?
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答复!如果入您所说商场没有权利对我进行的罚款我应该去找那个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