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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我爸承包村里的土地,土地上没有房屋。我爸盖房做生意。后村里总转包给另外的第三人(我家租的是其中一块),我家的土地租赁费交给第三人。合同到期后,第三人(关系比较熟)口头承诺有他的合同就有我家的合同,我爸没有再让他们给我家签合同。现如今告知我们,要我们拆房子,因为他们要盖新房。

我想咨询:我们能否继续租赁该土地?如果不能,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怎么算?

补充:告知我们拆房的是新任的村官,他也这块地的承包人之一

经济相关
2010-11-18 18: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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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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