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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我开出租车到达乘客需要到达的时候,后座的乘客把门打开,结果后面来了一位开摩托车的!适度虽然很慢,但他还是摔倒了!摩托车司机男,60岁,以用摩托车拉客为职业。后来我送他去医院照了CT,结果是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皮外伤,本以为这事是很小的事,结果他还找来警察立了案。说要等他完全好了后才和我结案,现在事情以及过去了两个多月了!他现在找我结案!结果找我报销的医药费用居然有6000多元,并说加上他的误工费4000元,一共要我赔偿1万多元!我觉得太离谱了!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几乎没天都去医院用进口药敷。保险公司不承担昂贵的进口药物,所以要我自己负担!我想问下律师我该怎么办!?不可能说我弄伤了别人,别人花多少钱我都应该赔偿吧!他一个皮外伤现在用了6000多元,离谱离谱!望各位律师能给我帮助!谢谢!

交通事故
2010-11-20 21: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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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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