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患病4个月了马上签治疗期了,而公司以2条理由要与我解除合同:一、我2010、7月份有2张假条说是假的为由要与我解除合同,(假条是我找熟人医院护士开的有病假章,公司以医院无叫这个名字的医生为由说是假的)能否解除?公司一直发着我病假工资呢。二、我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出去帮朋友忙挣点钱为由说我违反劳动合同到别的公司上班要与我解除合同,能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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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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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请假公司应该有规定,假假条请病假属于解除情形。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给本单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提出仍不改正的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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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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