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双方都是安徽农村户口,在办理好二胎准生证后(也就是领到准生证之后)我妻子怀孕三个多月而没有去参加妇检。等孩子出生计生办就以这个为由扣留了我们的准生证,以致到现在我的孩子都1岁半了户口都没能上。经过多次交涉,计生办一直坚持罚款7000-8000元才能还我准生证。我的二胎准生证是合法办理的,计生办还收了400元的押金。
我想咨询一下
1、计生办的罚款有法律依据吗?
2、新生儿的户口办理除了要出生证明还要其他的证明吗?
3、计生办有权扣留准生证干涉孩子的入户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