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于09年进入杭州*集团公司。面试讲的待遇是1400以上。进入后开始公司要求试用,于是我在里面试用了将近半年,无劳动合同,每个月工资也不固定,800--1200之间。由于我工作优秀,公司于09年8月给我入职,出差等实用实报,奖金在1000到3000不等。每月从工资里扣除部分钱交纳社保,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签订后说反回总公司盖章,但是我干了快一年了也没见到劳动合同,而且购买社保的钱每月照扣,但是也没看到任何社保方面的卡等。由于在公司工作了一定的时间了,公司也是大公司,所以也没计较这些东西,而且因为待遇还可以,再加上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所以诸多担心也没计较太多。一直也在里面努力认真工作。(具从其他地方了解,公司每年12月发年终奖励,大概有6、7千把)2010年10月31日底公司要裁减人员,公司里面我们省有60多人被裁减,我也在其中。现在问题是公司已经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在解除的时候要求我们写辞职报告,因为不是我主动辞职,我在写辞职信的时候写了公司裁减人员等。但是公司不批。要我们写主动辞职报告。大多同事迫于无奈,公司里还积压工资也都签了。如今公司里面也没任何反映说该怎么对我们,而且10月的工资到现在也没发,10月我是圆满完成公司的工作的,也不见奖金发放。
都说公司膀子大,没有谁可以告赢他。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情况发生后我们劳动者该怎么办,以后工作中又如何面对?可我不这样认为,我想请帮我说我该怎么做?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