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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10-11-11 事发地点: 山东-烟台-蓬莱市 事发经过: 11日晚上,我一人在宿舍上网,一个外来人员冒充我院学生敲门进入我宿舍,说自己头疼,要在我宿舍睡会,还说把灯关了吧,耀眼。我当时在玩游戏,没顾得上那么多。他就关上灯了,他走的时候顺手牵走了我临床书桌上的舍友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分钟以后,我开灯发现他的电脑不见了,直接追出去,也没追上。当时就报警了。学校现在推责任,可是他是外来人员,大门有保安,宿舍还有宿管,他们就那么把他放进来了。我想问问,这个责任谁应该来承担,我要承担多少责任?他的那台笔记本大概值五千元人民币,如果赔偿,我应该赔偿多少钱?谢谢!

其它综合
2010-11-17 18:42: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