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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巴马县金龙小区的54户业主开始入住小区。该小区一楼为商铺,二至七楼分五个单元住着54户200多人,没有物业管理,实行单元负责制。2007年底,开发商将一楼商铺租给一姓陈老板经营网吧。 2010年11月6日,该小区三单元公共卫生间、厨房下水道被堵,我就住在二楼的卫生间开始不停有污水冒出,臭气熏天。当时以为只是自己的卫生间挨堵,找来几个专业疏通下水道的师傅来处理,办法是从我的卫生间打开检查口往下水道抽取堵物。加长抽取管达12米,虽已碰到堵物,但因管道太长,抽取力度不够,无法取出堵物。 几个师傅说,必须沿打开一楼的检查口或沉淀池池盖才可以解决问题。为此,我联系到了开发商杨老板和当时下水道施工负责人,让他们拿出施工图纸找准池盖准备位置。但网吧陈老板在装修网吧时已把池盖封住,下水道施工负责人却说,小区房子建了好几年,难以找到图纸,只是模糊记得池盖的大概位置。网吧陈老板说,找不到确切位置是不允许打开已装修好的地板,因为地板下埋了许多的网线、电线等,损失费由我们业主负责。开发商说下水道被堵与他无关,业主自己处理。 事情已过了十多天,该单元的六户人家只能将自己的卫生间、厨房锁住,停止使用。大小便就在主卧室的卫生间解决,厨房就从没再有锅碗瓢盆的声音。。。。。

其它综合
2010-11-17 1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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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