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的案件是这样的:2010年3月2日晚12点左右,因为大家是老乡在一起喝酒,中途我和女友发生了点纠纷,可是一男性老乡喝醉酒突然动手殴打我的女友,我当时看到就急忙上前劝阻,却被男子啤酒瓶打伤.造成我脸部一道大约11厘米长0.8厘米深的伤口,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我想请问,我要是提出赔偿,有没有一个赔偿标准,赔偿多少钱才合理?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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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被打成重伤伤情,殴打者不仅要对你承担民事赔偿,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有标准的,一般按照你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殴打者对你赔偿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毕节市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向长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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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鉴定为重伤,则为刑事犯罪,故意伤害案。同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具体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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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治疗费可以主张治疗费用,另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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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