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为朋友做了一个59000元的连带担保,借款合同到期,债务人以各种现由不还钱,债务人起诉我和我同事,己申请执行,如果我和同事把钱还上之后起起诉债务人,他没有工作,今天25周岁,实际上他有偿还能力,就是不想还,他未婚,己成年,可以说是一个人生活(对像和他一起住,但没有登记),他有一个80多平的房子,也可以说成他一个人拥有一个80多平的住房,而且住房没有贷款,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保全和执行他的住房吗?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执行了,按理说我们两个担保人应该一人一半来还这个钱,如果另一个人担保人没有把一半的钱还上,而我自己己经把应偿还的一部分钱还完,我自己可以起诉债务人吗?如果可以起诉了,还能申请保全和执行他们住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